2月18日,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收到枣庄市一快运公司送来的感谢信,快运公司全体员工感谢山亭公安在7天时间内侦破了“1.22特大抢劫案”,为公司挽回经了济损失。
2011年1月22日13时许,枣庄市一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在枣庄市山亭区凤仪门附近的饭店吃完了午饭。张某某刚走到停在路边的物流大车时,被突然窜出来的2名男子从后背踹倒,抢走了身上装有13万元现金的布包。2名男子抢到现金后乘坐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逃离现场。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指令刑侦大队、山城派出所紧急出警处置。该局局长田传海、政委贺成岗在听取案件情况后,遂向枣庄市公安局汇报了案情。同时,从刑侦大队和山城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迅即展开案件侦查工作。该局副局长胡开文靠案指挥,刑侦大队大队长王向坤、教导员杜传阔带领专案组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后,进一步明确了侦查方向和侦查思路。
经过专案组民警的不屑努力,在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1月28日,专案组民警抓住战机,在枣庄市市中区一酒店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1月29日凌晨1点许,又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家住枣庄市永安乡的杨某某、高某某、刘某某3人经过再三预谋,于2011年1月22日驾驶一辆黑色桑塔纳尾随物流公司车辆和工作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抢劫,抢走13万元巨款后驾车逃窜。案情真相大白,专案组民警按照嫌疑人供述藏匿抢劫现金的地点,马上将现金如数追回并返还给物流公司。
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专案组民警放弃了年关的休息时间,经过苦心经营,摸清了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行踪。2月13日凌晨2时许,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刑侦大队、山城派出所在枣庄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解放路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将刘某某成功抓获。至此,发生在枣庄市山亭区的“1.22特大抢劫案”全案全破,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