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非法传销案-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枣庄刑事律师
发布人:admin 时间:2019-03-21 16:31:47
近日,以销售“娇妃”化妆品为名拉人头骗取入会费80万余元的A 级传销头目冉某,在潜逃两年后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从陕西安康抓捕归案。家住四川省宣汉县黄金会镇的冉某,2004年被其姐夫张某骗至山东省乳山市从事以销售“娇妃”化妆品为名的非法传销活动。在乳山经营两年后冉某跟随张某等窜至滕州市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起初,冉某的动机很单纯,就是“赚够二十三万八,回家孝敬爹和妈”,他从四川老家拉拢赵某、覃某、苏某等乡亲几十人入伙,按照非法传销组织的从低到高的金字塔式结构,形成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的组织形式。冉某能说会道,善于“忽悠”,业绩直线上升,一直做到A 级代理商,并以推广员收取5% 、培训员收取30% 及代理员收取42% 的从事费为诱惑,疯狂拉人头发展下线。2009年,随着滕州市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冉某等人的非法传销组织浮出了水面,其上线张某及下线苏某等人相继落网。可是,狡猾的冉某早已逃离滕州,躲藏起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展开全国追捕。
2011年3月,随着全国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加大工作力度,对往年的非法传销案件再梳理、深挖,通过信息追逃、网上追逃,及时掌握了冉某潜藏在陕西省一带的线索后,连夜赶往安康,经过四天辗转山东、江苏、河南、陕西等省市,在陕西安康市警方的协助下将冉某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