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临朐一名犯罪嫌疑人利用从事铝型材销售的便利,联系河北省任丘市一塑料包装厂,生产、销售假冒的铝型材企业注册商标,数量巨大,给企业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这一犯罪团伙及制假窝点成功摧毁。
真假“华铝”
2010年12月5日,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山东华建铝业有限公司报案,近期,他公司接到寿光、青州、临朐等地客户投诉,称他们生产的“华铝牌”铝型材出现质量问题,产品中有添加废料现象。公司迅速组织人员对各生产环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但在比对客户提交的铝型材时,发现张贴的专用保护膜与公司使用的商标标识有轻微差别,怀疑系假冒伪劣产品。
山东华建铝业有限公司是国内铝合金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重点生产企业之一,“华铝”牌型材销售网络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远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华铝”牌型材被评为国家免检、山东名牌、中国绿色环保节能建材产品。“华铝”牌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一旦产品被假冒,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华建铝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问题专用保护膜与公司正品进行了比对,确认为假冒产品。为尽快破案,挽回企业声誉和经济损失。经侦大队在向县局分管领导汇报后,成立了由大队长申玮任组长,副大队长王明洲任副组长,经侦一中队全体民警为成员的专案组,并立即投入到了侦查破案中。
严密摸排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对华建定点的铝型材保护膜生产企业进行调查,一路赶赴寿光、青州及临朐铝型材市场各销售点摸排情况。调查中,未发现生产企业有私自对外销售“华铝”牌铝型材保护膜的现象。经过两天的秘密摸排,专案组在青州一处铝型材销售点发现重要线索,该销售点存在正品和假冒“华铝”牌铝材同时销售的问题,民警迅速将业主刘明控制。经审查,刘明交待,因“华铝”牌型材质量好,客户认可度高,价格稳定,为了牟取暴利,刘明批发正品销售的同时,从临朐一配送铝材的张岗处购买假冒的“华铝”牌铝型材保护膜,张贴于别处购买的铝型材上,以次充好,冒充“华铝”牌进行销售。
获取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对张岗进行了调查,并于12月8日上午将张岗(男,36岁,临朐县东城街道袁家庄村)抓获。经审查,张岗对出售假冒“华铝”牌商标标识一案供认不讳,并交待出上线张国。张国,男,45岁,临朐县东城街道弥南村人,在临朐县铝型材市场有一处铝材门市,从事铝型材销售生意。民警立即行动,将张国抓获归案。经审查,张国供述这些保护膜是从同样从事铝材销售的夏民(男,40岁,临朐县东城街道)处购得。专案组乘胜追击,对夏民住处实施严密监控,10日下午,将夏民抓获归案,并当场从其家中缴获假冒山东松竹铝材有限公司“松竹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华建铝业有限公司“华铝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伟业铝材有限公司“山一牌”(山东省著名商标)注册商标标识53箱,共计200余万件。
经审查,夏民对销售假冒商标标识一案供认不讳。原来,夏民在销售铝型材过程中,发现华建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华铝”牌铝材质量过硬、销路较好,比其他小厂生产的同类型铝型材价格都高,具有价比优势。于是,夏民萌生了购买正品“华铝”商标张贴于其他铝材销售,从中挣取差价的念头,但在私下询问商标生产企业和华建铝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无果后,2009年6月,夏民通过网上查询,联系到了河北省任丘市亚华塑料包装厂王明(男,23岁,河北省任丘市石门桥镇),将“华铝”保护膜正品寄给王明仿制,并谈好了每公斤19.50元的价格。王明将生产好的保护膜通过汽车配货方式交付夏民,夏民在自己使用过程中,又将假冒的注册商标保护膜以每公斤26-28元的价格转卖给张国、张岗、王国等人从中牟利。张国等人又以更高价格将保护膜销往青州、寿光、德州、张店、莱芜、坊子等地区。期间,应客户要求,夏民又先后将“南山牌”、“松竹牌”、“山一牌”铝型材企业注册商标正品保护膜寄往王明处用于仿造并销售。自2009年11月以来,夏民先后八次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从王明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铝材包装膜共计3200余公斤进行销售,假冒“南山牌”、“松竹牌”、“华铝牌”、“山一牌”商标标识共计540余万件。除在夏民家中缴获的200余万件商标标识外,其余商标标识已全部出售。
专案组民警迅速出击,将王国抓获归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国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跨省追击
鉴于案情重大,经侦大队在向市、省和公安部经侦部门汇报的同时,12月18日,经侦一中队中队长孙传玉先期赶赴河北省任丘市,摸排亚华塑料包装厂及王明的具体情况。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获知案情后,高度重视,指示尽快制定抓捕措施,务必将王明制假窝点摧毁。20日一早,经侦大队大队长申玮带领一中队指导员张伟、副中队长王中民会同省、市经侦部门领导行程700公里,赶赴河北省石家庄市,向公安部经侦局及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汇报案情,研究抓捕措施。20日下午,专案组又行程200多公里,在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任丘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陪同下赶到任丘市,并连夜开展工作。
孙传玉在调查中发现,亚华塑料包装厂位于任丘市铝型材工业园,专业生产各类保护膜及电子胶带,该厂的法人代表为王明的父亲,现有职工30余人,一直在正常生产中,王明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曾多次在工厂出现过。
21日上午10时,专案组会同任丘市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对亚华塑料包装厂实施秘密监控,但观察发现王明及黑色奥迪轿车并不在厂内。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们没有轻举妄动,直到下午4时,待王明驾驶黑色奥迪轿车返回工厂时,被民警在厂门前当场抓获。经审讯,王明对生产假冒的“南山牌”、“松竹牌”、“华铝牌”、“山一牌”商标标识一案供认不讳。民警连夜行动,对亚华塑料包装厂进行了清查,当场从厂内缴获上述四类商标印刷用铜版各一个及假冒注册商标一宗,查扣印刷流水线一条、凹型印刷机一台及其他生产设备。至此,这一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
目前,夏民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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