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1日早晨,公安局城关中队接到报案称,有人在莘县新东环路西发现一男性尸体,尸体上有明显伤痕。接警后,专案组经侦查得知,死者刘志刚为莘县某厂职工,30日上午9点离厂后便不知去向。“死者30日晚8点与工友吃完饭后,独自骑电动车从汽车站向东路经东外环回刘河家中,第二天清晨6时许被人发现死在正庄桥南路西边。民警告诉记者,刘志刚的电动车歪倒在一旁,其身上上衣口袋中一千元被拿,但裤兜中有三千五百元现金没有被拿,后经法医鉴定死因系有利器刺中心脏导致。
根据得到的信息,专案组立即召开案情分析,并排除了仇杀的可能。在调集了周边地区录像后,终于发现一丝线索。“经过摸排,唯一有价值的线索就是一辆红色摩托车。据目击证人讲述,他唯一看到的就两名男子骑红色摩托车与一路人拉扯。至此,初步认定被害者属被抢劫致死。”专案组民警随即开始拉网式调查走访。
而正在此时,在阳谷侦查的民警得到消息,10月30日晚7时许,阳谷老南环西首发生一起抢劫案,被害人也是被骑摩托男子拦住,并对受害人腿部多处刺伤,闻讯侦查人员立刻赶往阳谷与被害人见面,并且详细询问被害人发现作案人所持凶器、交通工具、作案人基本特征等与莘县刘志刚被害案目击证人所描述基本一致。于是专案组便把摸排范围扩大到台前、东昌府区、东阿、茌平等周边县、乡。
经过大量摸排,警方发现在聊城经济开发区居住的卢某、李某有重大嫌疑。“调查发现,这两人有一辆红色摩托且无固定工作,经常吃喝玩乐,出入娱乐场所。于是我们决定对其二人实行抓捕。”破案民警告诉记者,3月2日,专案组果断采取行动二人成功抓捕,当场搜查出18部手机及项链数条,由于这些手机中有一些还有受害人的电话卡,经简单核实,均为被抢手机。后经突审,卢某和李某交代了自己在莘县抢劫刘志刚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交代了自2010年8月份以来,在聊城东昌府、经济开发区、茌平、阳谷、东阿、莘县等地区连续作案30多起,伤害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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