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欢迎访问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海外购买11粒“摇头丸”被查获 一被告人因走私毒品获刑10个月
  • 海外购买11粒“摇头丸”被查获 一被告人因走私毒品获刑10个月


    发布人:admin      时间:2020-09-17 07:10:39

      2019年7月24日,被告人王文君利用微信向境外人员求购毒品。双方商定购买数量、价格后,对方将毒品由美国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海关工作人员检查邮件时,发现夹藏的毒品,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年8月2日,王文君到济南市天桥区某研究所门口北侧丰巢寄存箱收取邮件时,被在此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该邮件内查获药片状毒品(“摇头丸”)11粒,净重5.88克,经检验均检出MDMA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君的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王文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文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谢萍说,随着全省禁毒力度的加大及海外代购的发展,一些吸毒人员通过海外代购某种新型化学合成毒品走私进入国内,自己进行吸食或者贩卖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王文君心存侥幸,通过微信求购毒品并经邮寄至国内,即使其用于自己吸食,其行为也构成走私毒品罪。
    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王文君通过邮寄走私毒品案受到关注。

    友情链接:

    济南著名律师  淄博刑事律师  泰安刑事律师  潍坊刑事律师  聊城刑事律师  德州刑事律师  滨州刑事律师  东营刑事律师  青岛刑事律师  烟台刑事律师  威海刑事律师  济宁刑事律师  枣庄刑事律师  菏泽刑事律师  临沂刑事律师  日照刑事律师  毒品刑事律师  临沂刑事律师  职务犯罪辩护  走私案律师网  济宁著名律师  威海刑事律师  烟台刑事律师  青岛刑事律师  涉黑涉恶辩护  滨州刑事律师  德州刑事律师  聊城刑事律师  潍坊刑事律师  泰安刑事律师  淄博刑事律师  济南刑事律师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 版权所有

    山东刑事辩护律师网地址:山东济南市名泉广场,站长:刘德高律师 18660803368

    技术支持济南久联 | 友情链接:在线客服软件
    鲁ICP备19012832号-1